| 保险利益: |
一、身故保险金:
自保险合同生效起两年(含)内,若被保险人身故,可获退还主合同已缴付保险费的总额。
自保险合同生效起两年后若被保险人身故,将按照其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二、意外身故保险金:
保单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身故,除给付身故保险金外,还将按照其身故时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意外身故保险金额在被保险人50至64周岁(含)时为其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在被保险人65至80周岁(含)时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5倍,在被保险人81周岁以上时为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