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利益: |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儿童因意外事故不幸身故,可获等值于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赔偿。
二、意外烧伤及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儿童因意外事故导致烧伤或不同程度的残疾,可获该合同5倍基本保险金额 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百的赔偿。
注:上述两项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总额以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为限。
三、意外伤害医药补偿附加合同
若被保儿童因意外事故而导致医药费用开支,将按实际医药费用获得补偿,每次意外伤害,最高补偿可达本附加合同最高限额。
四、附加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障
若被保儿童年满六个月以上,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进行手术治疗,将按实际手术费用获得补偿,每次疾病或意外伤害,最高补偿可达本附加合同最高限额。
五、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障
若被保儿童年满六个月以上,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入住医院治疗,将按实际住院费用获得补偿,每次疾病或意外伤害,最高补偿可达本附加合同最高限额。
六、附加住院给付收入保障
若被保儿童年满六个月以上,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入住医院治疗,将按实际住院日数获得给付,每次住院给付日数最高可达180天。
七、附加重病监护给付收入保障
若被保儿童年满六个月以上,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入住医院重病监护病房治疗,将按实际入住重病监护病房日数获得给付,每次入住给付日数最高可达18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