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险种类型: |
◇寿险
◇分红保险
◇健康医疗
◇意外伤害
◇组合计划 |
| 产品主要包括: |
☆丰盛人生
☆快乐人生
☆流金岁月
☆金钻人生
☆玫瑰岁月 |
| 其它适销产品: |
□ |
| 丰盛人生组合计划 |
| 产品组合: |
每份丰盛人生(分红型)产品组合包括:
永常青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PWB)、永常青终身寿险(分红型)B款(PWC)、永常青终身寿险(分红型)C款(PWD),在组合中保额比例为1:1:1。
永常青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PWB)从第三个保险单周年日起及以后每3年,被保险人可获得等同于该险种保额6%的生存保险金;
永常青终身寿险(分红型)B款(PWC)从第四个保险单周年日起及以后每3年,被保险人可获得等同于该险种保额6%的生存保险金;
永常青终身寿险(分红型)C款(PWD)从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起及以后每3年,被保险人可获得等同于该险种保额6%的生存保险金。
* 组合保险金额指永常青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PWB)、永常青终身寿险(分红型)B款(PWC)、永常青终身寿险(分红型)C款(PWD)保险金额之和。 |
| 投保范围: |
30天至65周岁 |
| 保险期限: |
终身 |
| 交费方式: |
趸缴、5、10、15、20、25年缴 |
| 保险责任: |
1.生存保险金: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内,从第三个保险单周年日起及以后每年,被保险人可以获得等同于组合保险金额2%的生存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单有效期间内因疾病或意外导致身故,给付等同于组合保险金额的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3.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单有效期间内因疾病或意外导致全残,给付等同于组合保险金额的全残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4.生命关爱提前给付:被保险人罹患末期疾病,于保险单有效期间内经专业医生判断生命不足六个月时,给付组合保险金额,保险责任终止。
5.红利给付:在本保险单有效期间内,本公司将根据上一个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于保险单周年日后将红利分配给客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