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险种类型: |
◇理财保险
◇健康保险
◇少儿保险
◇万能保险
◇养老保险
◇保障保险
◇意外保险
◇附加保险 |
| 产品主要包括: |
☆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
☆鸿福相伴两全保险(分红型)
☆鸿瑞两全保险(分红型)
☆鸿盛终身保险(分红型)
☆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2版)
☆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版)
☆鸿祥两全保险(分红型)
☆鸿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鸿裕两全保险(分红型)
☆金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
| 其它适销产品: |
□ |
| 国寿鸿瑞两全保险(分红型) |
| 产品特色: |
增值保障,抵御通货膨胀;稳健投资,享受机构分红;允许借款,可解燃眉之急;直接投保,手续简便;人生风险,两全规划。 |
| 投保范围: |
30天-65周岁 |
| 保险期限: |
5年、10年和20年 |
| 交费方式: |
趸交、年交。分期交费的期间为5年 |
| 保险责任: |
一、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趸交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5。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趸交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在第一至第四个保单年度期间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在第五个保单年度以及以后保单年度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5。 |
| 红利分配: |
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领取方式:每年将红利以复利方式累积至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