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您的当前位置 >> 首页 >> 险种介绍 >>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产品 >> 客户服务电话:95519
险种类型:  ◇理财保险  ◇健康保险  ◇少儿保险  ◇万能保险  ◇养老保险 保障保险  ◇意外保险  附加保险
产品主要包括:  ☆子女教育保险(A型)  ☆子女教育保险(B型)  ☆英才少儿保险  ☆少儿两全保险  ☆独生子女两全保险
 ☆子女教育婚嫁备用金保险  ☆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
其它适销产品:  鸿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关爱成长定期寿险
国寿少儿两全保险
产品特色:     1.一份保单,即保大人也保小孩;
    2.保费可豁免,延续父母对子女的最全面的爱;
    3.万一需要可提前支付保险金;
    4.为子女积存创业金和婚嫁金,只赚不赔。
投保范围:     20-50周岁
保险期限:     至22周岁止
交费方式:     趸交或年交至18周岁
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二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生存至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及以后,如有急需,可提前领取生存保险金,本公司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给付生存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及以后身故,本公司按投保人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退还保险费
    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付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三、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而被保险人生存,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但若投保人是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不能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
保险条款】 【费率表    

声明:本站所载任何条款、文件仅供参考,不具法律效力,相应法律文本请与该公司原件为准
© 2003-2008 人寿保险网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mail:webmaster@rsbx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