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险种类型: |
◇理财保险
◇健康保险
◇少儿保险
◇万能保险
◇养老保险
◇保障保险
◇意外保险
◇附加保险 |
| 产品主要包括: |
☆99鸿福两全保险
☆简易人身保险
☆祥瑞终身保险
☆福瑞两全保险
☆福馨两全保险
☆如意两全保险
☆祥瑞还本终身保险
☆安居定期保险
☆鸿信消费信贷定期寿险
☆关爱成长定期寿险
☆幸福相伴定期寿险 |
| 其它适销产品: |
□鸿盛终身保险(分红型) |
| 国寿关爱成长定期寿险 |
| 产品特色: |
连生类保险,为子女提供成长保障。 |
| 投保范围: |
第一被保险人20-60周岁,第二被保险人30天-17周岁 |
| 保险期限: |
至第二被保险人25周岁止 |
| 交费方式: |
趸交或年交至第二被保险人18周岁 |
| 保险责任: |
一、身故保险金
第二被保险人先于第一被保险人身故,或者第二被保险人与第一被保险人同时身故(详见释义),或者第一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身故且第二被保险人在第一被保险人身故后的第一个年生效对应日之前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含利息)向第二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除本合同约定的第二被保险人与第一被保险人同时身故情形外,第一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身故且第二被保险人生存至第一被保险人身故后的第一个年生效对应日:
二、免交保险费
免交当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至本合同终止时止。
三、成长抚恤金
本公司在该年生效对应日及以后每个年生效对应日按下表比例与基本保险金额的乘积向第二被保险人给付成长抚恤金,直至第二被保险人身故或年满二十五周岁,本合同终止。
成长抚恤金给付比例表
领取年龄(岁) 给付比例
1-11 10%
12-17 20%
18-24 40%
25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