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险种类型: |
◇少儿类保险
◇保障类保险
◇健康类保险
◇养老类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投资理财保险 |
| 产品主要包括: |
☆少儿乐两全保险
☆状元红两全保险(分红型) |
| 其它适销产品: |
□太平盛世·长健医疗保险(B) |
| 少儿乐两全保险 |
| 产品特色: |
1.教育金给付,为创业打基础。 2.意外疾病保障,遮挡征途风雨。 3.减额缴清,保障持续。 |
| 投保范围: |
15周岁及以下。 |
| 保险期限: |
至被保险人21周岁止。 |
|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
一、本保险以份为单位,每份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每份疾病身故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每一被保险人可以投保一份或多份。
二、保险费的缴付设趸缴和年缴两种方式,投保时可确定其中一种。趸缴按附表列明的标准缴付;采用年缴方式者,每份每年缴付保险费人民币300元,A款的最后一个缴费日为被保险人11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B款的最后一个缴费日为被保险人14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C款的最后一个缴费日为被保险人17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教育金给付:有以下三款供投保时选定,款式选定后不再更改。
A款: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2、13、14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可按年分别领取初中教育金;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5、16、17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可按年分别领取高中教育金;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可按年分别领取大学教育金,被保险人领取最后一次大学教育金后,本合同终止。
B款:有两种领取方式供选择。
1、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5、16、17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可按年分别领取高中教育金;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可按年分别领取大学教育金,被保险人领取最后一次大学教育金后,本合同终止;
2、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5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可一次性领取全额教育金,本合同终止。
C款:有两种领取方式供选择。
1、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可按年分别领取大学教育金,被保险人领取最后一次大学教育金后,本合同终止;
2、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8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可一次性领取全额教育金,本合同终止。
二、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障: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人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予受益人,本合同终止。
三、疾病身故保障:
(一)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疾病致身故,保险人退还所缴保险费予受益人,本合同终止;
(二)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被保险人因疾病致身故,保险人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额的全数予受益人,本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