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险种类型: |
◇少儿类保险
◇保障类保险
◇健康类保险
◇养老类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投资理财保险 |
| 产品主要包括: |
☆长泰安康保险(A) ☆长泰安康保险(B)
☆长泰安康保险(C)
☆长安定期寿险 |
| 其它适销产品: |
□太平盛世·长顺安全保险(A)
□太平盛事·长发两全保险(万能型) |
| 太平盛世·长泰安康保险(A) |
| 产品特色: |
1.身故+全残保障,更全面的呵护;2.变动的保障额度,更人性的设计。 |
| 投保范围: |
0至60周岁。 |
| 保险期限: |
至本合同列明的终止性保险事故发生时止。 |
|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
一、本保险的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10,000元,每一被保险人可投保一份或多份。
二、本保险的保险费缴费标准视被保险人的性别、投保时的年龄及所选定的缴费方式而定(详见缴费表)。
三、本保险设趸缴、限期缴费(5年、10年、20年缴清)等缴费方式。 |
| 保险责任: |
在合同约定有效期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内身故或全残,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的40%,并无息返还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下同),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后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的年龄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如下所列:
小于16(保额)、16至25(保额的3倍)、26至60(保额的5倍)、61至70(保额的2倍)、75以上(保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