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险种类型: |
◇少儿类保险
◇保障类保险
◇健康类保险
◇养老类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投资理财保险 |
| 产品主要包括: |
☆太平盛世·长健医疗保险(A)
☆太平盛世·长健医疗保险(B)
☆附加终身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个人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个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附加个人手术医疗保险
☆万全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
| 其它适销产品: |
□康健一生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 |
| 太平盛世·长健医疗保险(A) |
| 产品特色: |
1.重大疾病、重大手术费用有着落。2.身故保障,更加全面周到的服务。3.多种期限,最高保障至70岁。 |
| 投保范围: |
16至60周岁。 |
| 保险期限: |
本保险为定期保险,保险期间为5年、10年、20年(限投保年龄在55周岁以下者)和至被保险人70周岁,保险责任自保险人同意承保并收到首期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期满或本合同列明的终止性保险事故发生时止。保险人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 |
|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
一、本保险的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1,000元,每一被保险人可投保一份或多份。
二、本保险的保险费缴费标准视被保险人的性别、投保时的年龄及所选定的缴费方式而定(详见缴费表)。
三、本保险设趸缴、限期缴费(5年、10年、20年缴清)等缴费方式。 |
| 保险责任: |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后180天内,初次进行了本合同列明的重大手术或初次身患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初次进行了本合同列明的重大手术或初次身患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身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