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利益: |
一、生存现金:从第10、15、或第20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被保险人每年可领取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百分之五的生存现金直至88周岁。
二、现金红利: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每年将根据上一法定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的分配。
三、满期金:被保险人年满88周岁时,可获得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的满期金。
四、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幸身故,受益人可获得以下二者中最大值的赔偿金。
1、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2、已缴付的保险费减去已领取的生存现金。
*注:若被保险人身故时不足一周岁,受益人可获得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30%的赔偿金或已缴保险费总额;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届满一周岁但不足两周岁,受益人可获得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60%的赔偿金或已缴保险费总额。
五、豁免保险费: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缴费期内不幸残废,在残废持续期内免付本合同以后的保险费且继续享有保险利益。
六、红利领取:红利将以现金形式分配,红利数额取决于本公司的经营成果(注:现金红利并非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