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险种类型: |
◇主险
◇附加险
◇分红险 |
| 产品主要包括: |
☆附加豁免保险费长期健康保险(WP)
☆附加每日住院补贴医疗保险(HI)
☆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HR)
☆附加重大疾病长期健康保险(DR)
☆附加额外重大疾病长期健康保险(ADR)
☆附加意外伤害保险(PR)
☆附加定期寿险(TR)
☆附加趸缴终身寿险(OPP)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MR)
☆生命提前给付附加条款(LB) |
| 其它适销产品: |
□ |
| 附加每日住院补贴医疗保险(HI) |
| 产品特色: |
1.若您因突发事件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时, 本公司将按比例退还最后一期已交保费.
2.在任何一个保险合同周年日的前3年内,若被保险人未向本公司申请给付本附加合同的住院补贴保险金,
3.本公司将以被保险人过去3个保单年度的平均年保费之20%作为健康保险金,为投保人抵交该保单年度的保险费。
4.不同收入群体可选择不同之保障计划, 以补偿住院期间的收入损失. |
| 投保范围: |
60天至60周岁 |
| 保险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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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费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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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责任: |
二、住院补贴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的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到意外伤害事故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持续有效30天后首次发生的疾病或症状,经医生诊断必须且已住院接受治疗的,本公司按保险单或批注上所载的每日住院补贴乘以住院天数给付住院补贴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必须住院接受治疗,同一次住院的免赔期为3天,即:住院天数=实际住院天数-3天。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而必须住院接受治疗,住院天数即为实际住院天数。本公司对同一次住院给付天数最高以90天为限。
二、健康保险金
在持续投保三年后,若投保人继续投保本附加合同,且被保险人在过去三个连续保单年度内未向本公司申请给付本附加合同的住院补贴保险金,本公司将以被保险人在该三个连续保单年度的本附加合同平均应交年保费之20%作为健康保险金,为投保人抵交该保单年度的续保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