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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人寿保险公司的产品 >> 健康意外保险 |
服务热线:400 889
5509 |
| 险种类型: |
◇少儿保险
◇养老保险
◇保障型保险
◇健康意外保险
◇分红理财保险 |
| 产品主要包括: |
☆康泉重大疾病保险
☆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附加住院医疗津贴保险
☆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护身福意外伤害保险
☆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
| 其它适销产品: |
□康恩重大疾病保险
□康贝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
| 护身福意外伤害保险 |
| 产品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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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范围: |
18-60周岁 |
| 保险期限: |
一年,可续保到65周岁 |
| 交费方式: |
趸交或年交 |
| 保险责任: |
一、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意外伤害事故引发的不幸身故,我公司将按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给付,以补贴您家庭的财务损失,本合同效力终止。
二、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以保险金额为限,按《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所列残疾程度给付。如治疗未结束时,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三、III度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烧伤,烧伤程度达到III度且烧伤面积达到体表面积的10%及以上,我公司将按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四、特定意外伤害事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于行使在固定线路的公共交通工具内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此为直接原因导致前三项保险金给付的,我公司将按前三项保险金的两倍给付受益人;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飞机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此为直接原因导致前三项保险金给付的,我们将按前三项保险金的三倍给付受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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