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责任: |
一、生存保险金:
第10个保单周年日,按保单载明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
第15个保单周年日,按保单载明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
第20个保单周年日,按保单载明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
25年保险期满,按保单载明保险金额的40%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按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三、红利分配:公司根据每年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当年的红利分配方案。分红保险保单每年的分红是不确定的。红利领取方式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定:累积生息、现金红利、抵交保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