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险种类型: |
◇寿险
◇健康保险
◇养老保险
◇意外保险
◇少儿保险
◇医疗保险
◇两全保险
◇投资理财保险 |
| 产品主要包括: |
☆健安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健宁还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健乐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
☆附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保险(安心一点卡)
☆健康天使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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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适销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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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安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
| 产品特色: |
1、 无疾病观察期,投保首年即可拥有大病保障;
2、 障范围宽泛,十一大系统疾病与身故保障兼而有之,特别附有全残责任;
3、 一经确诊即可获全额保险金给付,所保疾病全部为健康风险的防范重点。
4、增加高龄保障,60岁以上人士仍可投保。
5、投保二年以上,即可申请办理达保单现金价值70%的保单质押贷款业务。 |
| 投保范围: |
1至65周岁。 |
| 保险期限: |
终身。 |
| 交费方式: |
趸交,5年、10年、20年交。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初次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初次实施本合同所指手术,本公司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初次实施本合同所指手术,本公司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与手术是指:急性心肌梗塞、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脊髓疾病、冠状动脉绕道手术、暴发性肝炎、严重烧伤、主动脉手术。
上述“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不包括被保险人因健康及职业类别等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