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主要包括: |
☆尊贵人寿年金保险(分红型)
☆金百利年金保险(分红型) |
| 其它适销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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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贵人寿年金保险(分红型) |
| 产品特色: |
年金给付,老有所养;红利转年金,轻松养老;多款选择,合您所需;期满贺礼,一生相伴;红利相随 共享成果。 |
| 投保范围: |
18-55周岁 |
| 保险期限: |
至75或80周岁 |
| 交费方式: |
趸交、10年、20年交或年交至55周岁、60周岁 |
| 保险责任: |
一、生存年金
若本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仍生存,则自本合同约定的生存年金始领年龄(六十周岁或五十五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起,本公司在每个保险单周年日给付生存年金直至本合同终止。生存年金首年度给付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二,以后逐年按首年度给付金额的百分之五递增。
二、身故保险金、高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下列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基本保险金额;
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的保险单年度末现金价值及该保险单年度末所具有的生存年金之和的1.1倍;
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累计“所交保险费”的1.1倍扣除本合同累计已给付的生存年金。“所交保险费”根据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及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两项所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并且不包括任何由于疾病、健康及职业等因素引起的加费部分。
三、满期保险金
若本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满期日,本公司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 红利分配: |
一、红利
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红利的分配以及分配的数额是不确定的。
二、领取方式
现金领取、累积生息、转换年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