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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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类型:

 ◇分红保险  ◇年金保险  ◇保障型保险  ◇意外保险  ◇附加保险

产品主要包括:  ☆天福附加重大疾病保险  ☆广福附加定期保险  ☆鸿福附加两全保险(分红型)
意外医疗:  ☆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附加住院费用报销医疗保险  ☆附加特别给付意外伤害保险
 ☆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B款
 ☆附加意外伤害住院费用报销医疗保险  ☆附加意外伤害住院费用报销医疗保险B款
少儿:  ☆附加儿童重大疾病保险   ☆附加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附加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女性:  ☆真情呵护附加母婴健康保险  ☆完美丽人附加女性疾病保险
其它适销产品:  
附加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产品特色:     1、大学教育年金:周全的大学教育金规划,为您孩子的大学教育解除后顾之忧,确保孩子早日成为栋梁之材; 
    2、22周岁祝贺金:在您孩子顺利结束大学学业,即将立业或继续深造时,我们送上祝贺金,祝贺他学业有成,前途似锦;
    3、红利相伴,共享经营成果:本产品参与公司分红业务经营成果的分配,红利作为您孩子每年成长的奖励,与您孩子的成长相伴。
投保范围:     30天-13周岁
保险期限:     至22周岁止
交费方式:     年交、趸交。保额限制:最低1,000元,以一千元为单位递增。将以基本保额的20%计入身故保险金总额内(注:未成年人最高累计身故保额为10万元)
保险责任:     一、大学教育年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分别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大学教育年金。 
    二、祝贺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生存至22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祝贺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三、身故保险金、高残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以及累计“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或高残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及之后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以及所有未领取的高中教育年金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或高残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是指根据受益人申请领取保险金时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及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两项所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并且不包括任何由于疾病、健康及职业等因素引起的加费部分。
红利分配:     一、红利: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红利的分配以及分配的数额是不确定的。
    二、领取方式:现金领取、累积生息。
保险条款】 【费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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