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险种类型: |
◇少儿保险
◇定期和终身保障
◇两全保险
◇养老保险
◇健康医疗保险
◇分红保险
◇意外保险 |
| 产品主要包括: |
☆世纪同祥保险
☆世纪彩虹保险
☆鸿祥两全保险
☆鸿利两全保险
☆鸿盛终身寿险
☆鸿鑫终身寿险 |
| 其它适销产品: |
□ |
| 平安鸿利两全保险(分红型) |
| 产品特色: |
两全保险,保障周全;
红利领取灵活方便,安享公司稳健回报;
每三年返还一次,稳定回报;
生命尊严提前给付,尽显人性关爱;
享受分红,额外惊喜; 附7级34项意外残疾保障。 |
| 投保范围: |
0-65周岁,期满年龄不超过79周岁。 |
| 保险期限: |
终身。 |
| 交费方式: |
趸交或年交。 |
| 保险利益: |
一、生存保险金:每满三周年生存时,按保额8%领取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一年内疾病身故,按保额的10%领取身故保险金,且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费; 一年后疾病身故,按保额领取身故保险金; 意外身故,按保额领取身故保险金。
三、附加利益:
1、减额交清:停止交费时可用保单现金价值净额一次交清保费,并相应减少保额;
2、生命尊严提前给付:确诊为严重疾病末期且平均存活期为6个月内,可申请“提前给付保险金”
3、意外残疾:自意外伤害事故之日起180天内造成残疾,领取意外残疾保险金 。
四、红利分配:公司每年的分红是不确定的,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的分配。
五、红利领取:
1、累积生息:红利留存于本公司,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储存生息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若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抵交保险费方式下红利余额不予计息。抵交保险费方式在交费期满后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3、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的当时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按相同的合同条件增加保险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