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您的当前位置 >> 首页 >> 险种介绍 >> 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的产品 >> 客户服务电话:95522
险种类型: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意外保险
产品主要包括:  ☆住院医疗保险特约  ☆世纪泰康个人住院医疗保险  ☆附加世纪泰康住院医疗(费用型)个人医疗保险
 泰康重大疾病定期保险  ☆泰康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2003)  ☆世纪泰康特定疾病医疗保险
分红类产品:  泰康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分红型)
泰康重大疾病定期保险
产品特色:     
投保范围:     16至55周岁。
保险期限:     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交费方式:     趸交、年交、半年交、月交。
保险责任:     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起一百八十天后,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为女性,除上述责任外,本公司还负以下保险责任:
    一、 自本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起一百八十天后,被保险人被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首次患有本合同所指一种或多种“原位癌”的,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的20%给付女性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二、 自本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起一百八十天后,被保险人被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首次患有本合同所指“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的20%给付女性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保险条款】 【费率表    

声明:本站所载任何条款、文件仅供参考,不具法律效力,相应法律文本请与该公司原件为准
© 2003-2008 人寿保险网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mail:webmaster@rsbx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