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险种类型: |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意外保险 |
| 产品主要包括: |
☆住院医疗保险特约
☆世纪泰康个人住院医疗保险
☆附加世纪泰康住院医疗(费用型)个人医疗保险 |
| ☆泰康重大疾病定期保险
☆泰康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2003)
☆世纪泰康特定疾病医疗保险 |
| 分红类产品: |
□泰康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分红型) |
| 泰康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分红型) |
| 产品特色: |
1、新一代分红型重大疾病保险,大病保障、投资理财、补充养老、人身保障四效合一。2、将健康保障升级为27种,突破传统重疾产品的10大疾病范围。3、投资分红,抵御通货膨胀,充分解决大病医疗费用不断上涨的后顾之忧。4、保障范围广,保费低廉,交费灵活。 |
| 投保范围: |
60天至55周岁。 |
| 保险期限: |
合同所列保险金给付之日止。 |
| 交费方式: |
10年、15年、20年期交,或者是自投保时交至55岁、60岁、65岁生效对应日。 |
| 保险责任: |
一、 重大疾病保险金
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日后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 祝寿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一百周岁之保单生效日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祝寿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四、 保单红利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每一保险年度末,若保险合同有效且所有到期保险费已交纳,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分派红利给投保人。红利金额由本公司决定。 |
| 红利领取方式: |
一、现金领取。
二、累积生息。即红利存留在本公司复利计息。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宣布。
三、抵交保险费。红利可用来抵交到期应交保险费。若红利的金额不足以抵交到期保险费,不足部分必须按期交付。
红利的金额超过到期保险费的余额、交费期满后的红利,本公司以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方式进行给付。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领取方式,本公司将以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方式进行给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