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险种类型: |
◇保障类保险
◇意外与医疗保险
◇少儿保险
◇养老保险
◇分红型保险 |
| 产品主要包括: |
☆永泰两全保险(分红型)
☆永祥终身寿险(分红型)
☆永诚终身寿险(分红型)
☆永胜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
| 其它适销产品: |
□永福养老终身寿险(分红型) |
| 合众永泰两全保险(分红型) |
| 产品特色: |
1、两全保险,保障周全----生存有收益,意外有保障;只要有投入,肯定有回报。
2、保险期限,因人而异----可选择的保险期间分10年、15年、20年、25年、30年期和至被保险人年满55、60、65、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等9种。
3、适合还贷,有力支柱----可以根据自己的贷款状况,选择适合的保险期间和产品组合,为家人排除后顾之忧。
4、享受分红,惊喜回报----每年根据公司分红账户的实际经营状况获得分红回报。 |
| 投保范围: |
60天-65周岁 |
| 保险期限: |
10年、15年、20年、25年、30年期和至被保险人年满55、60、65、70周岁 |
| 交费方式: |
趸交或3年、5年、15年、20年、25年、30年和交至被保险人年满55、60、65、70周岁 |
| 保险责任: |
一、身故及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180日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身故或全残,或于合同生效180日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本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二、满期生存保障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按本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
| 红利分配: |
本主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在本主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 若我们确定本主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
每年度我们会向投保人寄送一次分红业绩报告。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 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红利用来增加您保单的现金价值,该红利以我们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按年复利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主合同终止时给付。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3) 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保险费,增加保险金额。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在本主合同有效期间内,您有权变更红利领取方式。变更后的红利领取方式将于下一保单周年日生效。 |